水泥自流平地坪施工要求
施工环境要求:
A、施工原始地面要求已经进行过高级抹灰,平整度最大高差在2毫米以内(2米范围内),在此情况下方可开始自流平施工。
B、施工地面已经清扫完毕,并且达到表面无粉尘及颗粒等杂物情况下方可施工。
施工步骤:
A、每平方米用3.5公斤的自流平材料,水料比大致为1:4,按照此比例应用专业工具搅拌均匀。
在最快速度下将搅拌物倒至施工地面,自流平厚度平均为2毫米左右,一般最厚处不超过4毫米。
在环境温度为10℃左右的情况下,自流平固化时间为12小时。同时自流平铺设完毕养护2—3天后,在强度、干燥度达到符合铺设地板的要求后方可铺设地板。
施工中注意事项:
A、施工过程中禁止通风,防止自流平表面产生龟裂现象,如有龟裂现象发生也可视为不合格施工。
B、施工完毕后12小时内绝对禁止任何人进行施工现场,否则极易将自流平破坏。
C、24——48小时之后可以检查地面是否完全干燥,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开始进行下一道工序——地板的铺设。
说明:当自流平材料铺设完毕后,由于温度过低,可能导致表面产生白色沉淀物,只需擦去或用砂纸磨去即可。